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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好喜歡廣仲, 也喜歡綺貞和張阿懸.... 喜歡阿五和阿綠、強辯。 因為他們快樂玩著音樂的樣子, 是那樣的耀眼奪人。 他們享受了,先為自己表演, 然後我們只是跟著分享他們的快樂而已, 但也正因為這樣,才這樣的讓人目不轉睛,耳不能移。 新聞八卦,何苦在意呢? 聽音樂吧!
In the day to 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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