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泛政治化了,其實阿信說的並沒有錯,「在政府要求藝人為國家做什麼之前,是否
也要先為藝人做些什麼?」,台灣的盜版問題真的很嚴重,但是政府卻沒有真正的在取締
,或許也該說政府有點消極的放任,如果說線上下載都是合法的,那是否應該有法可管,
如果只是一味的像那些立法委員通過法案,讓下載合法,那要藝人如何生存?
有人說,台灣的藝人都在翻唱外國團體的歌曲,沒有什麼的創作,但是為什麼大家不反省
一下,為什麼大家都出精選集,大家都唱翻唱歌曲,就是因為市場太小,大家都聽盜版,
所以不符合成本效益,他們只好出此下策,大家不斷的要求好音樂,那有沒有想過,要有
付出才能夠得到相等的報酬呢?
每年到了國慶大典,這樣的議題總是要一再的被提出來說,關於為什麼藝人們都不願意參
加,只要他們一不克參加就會被人家說什麼是為了顧大陸市場,而大家也都要否認,怕被
貼上標籤似的,何苦呢?音樂是沒有國界的,不是嗎?即使是為了大陸市場那又怎樣呢?
如果今天你在台灣沒有市場賺不到錢,但是大陸有市場,誰不會往大陸靠?那些大企業不
也一一移往大陸?台灣應當要想,為什麼自己留不住人,而不該怪那些往大陸發展的藝人
或是出走的企業,如果一個政府只會責怪他人,卻不懂得自省,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一個國家對於智慧財產權的重視,和那個國家的文明程度是有很大的相關度的,台灣這種
已開發國家,對於智慧財產權的概念真是低到嚇人,跟未開發國家的程度根本是差不了多
少,而拿我們跟大陸相比,更是笑掉人家的大牙,台灣人一向自詡比大陸人高上一截,卻
在這時候拿自己與對方相比,不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嗎,想一想,還真是可笑呢!!
相對於之前黃立成在網路上發表的歌曲,阿信這次的發言已是比較客氣,卻還是被人用泛
政治化的眼光看待,阿信微慍的問那些「用嘴巴愛台灣的人,誰為台灣種出半顆稻米?」
其實,不真是這樣嗎?那些口口聲聲愛著台灣的人,那些國策顧問,對於台灣有這麼多意
見,若你真覺得台灣好,為什麼不定居在台灣?又憑什麼挑起台灣人的對立?藍的綠的,
我們都是中華民國國民,都是愛國家的人,不然,何苦留在現在這情勢不穩定的台灣?只
是用嘴巴口口聲聲的說愛台灣,但又為台灣做了些什麼?沒有繳稅,不是國民,憑什麼用
我們這些住在這島上的人民說話,有什麼資格?
沒有人有權利,說這國家的任何一個人不愛這片土地;除非,你摸摸你的良心說,你沒有
抱怨過這裡;除非你說,不管如何你都不會離開這島;除非你設身處地的告訴我,如果你
有一天你在台灣沒有工作已經活不下去,大陸有一個高薪工作請你去,你也不會前往;除
非你告訴我,如果有一天你的東西被偷了,報案警察不管,你不會生氣!!
對於藝人或是創作者來說,他們的作品就是他們的財產,而政府就像警察,當他們被盜取
作品,報警卻沒有人哩,要叫他們如何挺政府?如果你的東西被偷了,報警沒人管,警察
節你會願意去幫警察慶祝嗎?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吧?所以,我們都沒有資格說藝人們什
麼,因為,當我們換個位置,變成他們,我們很難不跟他們做一樣的決定,不是嗎?
人們總是喜歡自命清高的認為,如果是自己,絶對不會怎樣怎樣,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很多時候,都是對別人的要求太高,但是一旦對象變成自己的時候,又往往覺得人家對自
己太過苛刻,這就是人類愚蠢又可悲的地方,如果每件事都可以設身處地的未別人多想一
想就不會說出苛刻又不經大腦的話,也才不會顯出自己的愚蠢。
音樂,就只是音樂,沒有那麼複雜,如果那麼愛吵架的話,幹嘛還要聽音樂?
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再擁有屬於我們自己的音樂,那麼,是我們要對自己負責!
如果有一天,我們沒有了自己的文化,必定也是我們自己造成的!
如果我們不懂的尊重別人的智慧財產權,有一天不被尊重的,怕也會是我們吧!
也要先為藝人做些什麼?」,台灣的盜版問題真的很嚴重,但是政府卻沒有真正的在取締
,或許也該說政府有點消極的放任,如果說線上下載都是合法的,那是否應該有法可管,
如果只是一味的像那些立法委員通過法案,讓下載合法,那要藝人如何生存?
有人說,台灣的藝人都在翻唱外國團體的歌曲,沒有什麼的創作,但是為什麼大家不反省
一下,為什麼大家都出精選集,大家都唱翻唱歌曲,就是因為市場太小,大家都聽盜版,
所以不符合成本效益,他們只好出此下策,大家不斷的要求好音樂,那有沒有想過,要有
付出才能夠得到相等的報酬呢?
每年到了國慶大典,這樣的議題總是要一再的被提出來說,關於為什麼藝人們都不願意參
加,只要他們一不克參加就會被人家說什麼是為了顧大陸市場,而大家也都要否認,怕被
貼上標籤似的,何苦呢?音樂是沒有國界的,不是嗎?即使是為了大陸市場那又怎樣呢?
如果今天你在台灣沒有市場賺不到錢,但是大陸有市場,誰不會往大陸靠?那些大企業不
也一一移往大陸?台灣應當要想,為什麼自己留不住人,而不該怪那些往大陸發展的藝人
或是出走的企業,如果一個政府只會責怪他人,卻不懂得自省,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一個國家對於智慧財產權的重視,和那個國家的文明程度是有很大的相關度的,台灣這種
已開發國家,對於智慧財產權的概念真是低到嚇人,跟未開發國家的程度根本是差不了多
少,而拿我們跟大陸相比,更是笑掉人家的大牙,台灣人一向自詡比大陸人高上一截,卻
在這時候拿自己與對方相比,不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嗎,想一想,還真是可笑呢!!
相對於之前黃立成在網路上發表的歌曲,阿信這次的發言已是比較客氣,卻還是被人用泛
政治化的眼光看待,阿信微慍的問那些「用嘴巴愛台灣的人,誰為台灣種出半顆稻米?」
其實,不真是這樣嗎?那些口口聲聲愛著台灣的人,那些國策顧問,對於台灣有這麼多意
見,若你真覺得台灣好,為什麼不定居在台灣?又憑什麼挑起台灣人的對立?藍的綠的,
我們都是中華民國國民,都是愛國家的人,不然,何苦留在現在這情勢不穩定的台灣?只
是用嘴巴口口聲聲的說愛台灣,但又為台灣做了些什麼?沒有繳稅,不是國民,憑什麼用
我們這些住在這島上的人民說話,有什麼資格?
沒有人有權利,說這國家的任何一個人不愛這片土地;除非,你摸摸你的良心說,你沒有
抱怨過這裡;除非你說,不管如何你都不會離開這島;除非你設身處地的告訴我,如果你
有一天你在台灣沒有工作已經活不下去,大陸有一個高薪工作請你去,你也不會前往;除
非你告訴我,如果有一天你的東西被偷了,報案警察不管,你不會生氣!!
對於藝人或是創作者來說,他們的作品就是他們的財產,而政府就像警察,當他們被盜取
作品,報警卻沒有人哩,要叫他們如何挺政府?如果你的東西被偷了,報警沒人管,警察
節你會願意去幫警察慶祝嗎?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吧?所以,我們都沒有資格說藝人們什
麼,因為,當我們換個位置,變成他們,我們很難不跟他們做一樣的決定,不是嗎?
人們總是喜歡自命清高的認為,如果是自己,絶對不會怎樣怎樣,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很多時候,都是對別人的要求太高,但是一旦對象變成自己的時候,又往往覺得人家對自
己太過苛刻,這就是人類愚蠢又可悲的地方,如果每件事都可以設身處地的未別人多想一
想就不會說出苛刻又不經大腦的話,也才不會顯出自己的愚蠢。
音樂,就只是音樂,沒有那麼複雜,如果那麼愛吵架的話,幹嘛還要聽音樂?
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再擁有屬於我們自己的音樂,那麼,是我們要對自己負責!
如果有一天,我們沒有了自己的文化,必定也是我們自己造成的!
如果我們不懂的尊重別人的智慧財產權,有一天不被尊重的,怕也會是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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