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泛政治化了,其實阿信說的並沒有錯,「在政府要求藝人為國家做什麼之前,是否
也要先為藝人做些什麼?」,台灣的盜版問題真的很嚴重,但是政府卻沒有真正的在取締
,或許也該說政府有點消極的放任,如果說線上下載都是合法的,那是否應該有法可管,
如果只是一味的像那些立法委員通過法案,讓下載合法,那要藝人如何生存?

有人說,台灣的藝人都在翻唱外國團體的歌曲,沒有什麼的創作,但是為什麼大家不反省
一下,為什麼大家都出精選集,大家都唱翻唱歌曲,就是因為市場太小,大家都聽盜版,
所以不符合成本效益,他們只好出此下策,大家不斷的要求好音樂,那有沒有想過,要有
付出才能夠得到相等的報酬呢?

每年到了國慶大典,這樣的議題總是要一再的被提出來說,關於為什麼藝人們都不願意參
加,只要他們一不克參加就會被人家說什麼是為了顧大陸市場,而大家也都要否認,怕被
貼上標籤似的,何苦呢?音樂是沒有國界的,不是嗎?即使是為了大陸市場那又怎樣呢?
如果今天你在台灣沒有市場賺不到錢,但是大陸有市場,誰不會往大陸靠?那些大企業不
也一一移往大陸?台灣應當要想,為什麼自己留不住人,而不該怪那些往大陸發展的藝人
或是出走的企業,如果一個政府只會責怪他人,卻不懂得自省,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一個國家對於智慧財產權的重視,和那個國家的文明程度是有很大的相關度的,台灣這種
已開發國家,對於智慧財產權的概念真是低到嚇人,跟未開發國家的程度根本是差不了多
少,而拿我們跟大陸相比,更是笑掉人家的大牙,台灣人一向自詡比大陸人高上一截,卻
在這時候拿自己與對方相比,不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嗎,想一想,還真是可笑呢!!

相對於之前黃立成在網路上發表的歌曲,阿信這次的發言已是比較客氣,卻還是被人用泛
政治化的眼光看待,阿信微慍的問那些「用嘴巴愛台灣的人,誰為台灣種出半顆稻米?」
其實,不真是這樣嗎?那些口口聲聲愛著台灣的人,那些國策顧問,對於台灣有這麼多意
見,若你真覺得台灣好,為什麼不定居在台灣?又憑什麼挑起台灣人的對立?藍的綠的,
我們都是中華民國國民,都是愛國家的人,不然,何苦留在現在這情勢不穩定的台灣?只
是用嘴巴口口聲聲的說愛台灣,但又為台灣做了些什麼?沒有繳稅,不是國民,憑什麼用
我們這些住在這島上的人民說話,有什麼資格?

沒有人有權利,說這國家的任何一個人不愛這片土地;除非,你摸摸你的良心說,你沒有
抱怨過這裡;除非你說,不管如何你都不會離開這島;除非你設身處地的告訴我,如果你
有一天你在台灣沒有工作已經活不下去,大陸有一個高薪工作請你去,你也不會前往;除
非你告訴我,如果有一天你的東西被偷了,報案警察不管,你不會生氣!!

對於藝人或是創作者來說,他們的作品就是他們的財產,而政府就像警察,當他們被盜取
作品,報警卻沒有人哩,要叫他們如何挺政府?如果你的東西被偷了,報警沒人管,警察
節你會願意去幫警察慶祝嗎?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吧?所以,我們都沒有資格說藝人們什
麼,因為,當我們換個位置,變成他們,我們很難不跟他們做一樣的決定,不是嗎?

人們總是喜歡自命清高的認為,如果是自己,絶對不會怎樣怎樣,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很多時候,都是對別人的要求太高,但是一旦對象變成自己的時候,又往往覺得人家對自
己太過苛刻,這就是人類愚蠢又可悲的地方,如果每件事都可以設身處地的未別人多想一
想就不會說出苛刻又不經大腦的話,也才不會顯出自己的愚蠢。

音樂,就只是音樂,沒有那麼複雜,如果那麼愛吵架的話,幹嘛還要聽音樂?
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再擁有屬於我們自己的音樂,那麼,是我們要對自己負責!
如果有一天,我們沒有了自己的文化,必定也是我們自己造成的!
如果我們不懂的尊重別人的智慧財產權,有一天不被尊重的,怕也會是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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