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幼托整合法令,像是在定一個罰則一樣
所謂的問題,沒有解決多少,只是一味的在為幼教機構設下緊箍咒。

幼托整合應是要讓所有同年齡的孩子受平等的教育
也就是要改善現行法令中幼稚園和托兒所的設立規定的歧異點

因為我們永遠不懂
教育大學的幼教師跟科技大學的幼保系有什麼不同
為什麼上同一個老師的課,老師也說一樣的話
但是一個可以教幼稚園,一個卻只能教托兒所?

為什麼幼稚園是教育局管,托兒所卻是社會局管?
年齡層幾乎重疊的幼稚教育,卻分成兩種管理辦法
難道托兒所的孩子的命比較低賤嗎?

所以幼稚園一定要有1、2、3樓
但是托兒所卻可以從2樓開始,樓下是7-11或者其他不知名的店家?

這些是幼托整合所要改善的問題
但是現在新的法令,卻將一切更加複雜化

甚至出現了社區化的托育方式
只要社區中有沒上班的媽媽就可以收托孩子
真的忍不住想要問一下
請問教育部把教保人員的專業放在哪裡?
一個教保人員的師資培育從高直到大學整整七年時間
今天卻可以隨便一個社區媽媽就可以替代嗎?

這又回到一開始的問題了
為什麼有的規定這麼嚴格,有的卻如此鬆散粗糙?
難道我們的孩子,生活在這個社會,卻有不一樣的命嗎?
誰能夠給我們一個答案?明年法案付諸審查,98年就要實施
急於立法與通過,卻沒有周延的計畫
今天、明天,法令的名字或許就變了,或者根本走樣
朝令夕改的政府,教人怎樣相信?

教改失敗,已經造就太多教育失敗的白老鼠
更何況是學前教育這麼重要的一塊
那些什麼都不知道的孩子們
卻在這樣粗糙的法案之下,影響了他們的一生

教育是百年大業
不應該是隨便說說與隨便立法的

政府鼓勵大家生育
卻沒有良好的社會福利政策
希望有良好的幼教品質
一年卻只播了3%,不正確來說是2.多%的經費給學前教育
一個國家強不強盛,就是要看他們是否重視學前教育

台灣的競爭力下降
要怪誰?

除非教育向上提昇
否則我們只會向下沉淪

不論好法惡法都是法
就像新法上密密麻麻的罰則一樣
即使是一個爛透了的法
但是不遵守就是得被罰
不過一個法案應該是改善現況
但是,如果一個法案讓人看不見未來

那究竟是要讓教育向上提昇、還是往下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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